绥德局 刘立峰
2023年4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》正式施行,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划定刚性准则。三年来,绥德局坚守流域治理法定职责,聚焦河湖监管、水资源管理、水行政执法、普法四大核心,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治理实效,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管效能,以协同监管破除壁垒、以智慧手段提升效能、以严格执法强化震慑、以普法宣传凝聚共识,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,以实干担当,书写法治护航黄河安澜的优异答卷。
一、铁腕河湖监管:筑牢河道安澜防线,守护流域生态底色
河湖是黄河生态系统的血脉,河道安全是流域安澜的基石。三年来,绥德局坚持把河湖监管作为核心任务,聚焦河道涉河项目监管、省际界河水事矛盾化解等重点环节,着力构建全时段巡查、全流程管控、全闭环整改的监管体系,切实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与生态空间完整。
强化全域巡查,织密河道防护网。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,对皇甫川、窟野河等4条黄河重点支流开展全覆盖排查,三年来累计开展巡查30余次,行程超过4万公里,对107个涉河建设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,严格核查审批流程、施工规范等关键环节,从源头上遏制未批先建、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。针对省际界河监管难题,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,在全国两会、汛期等重要节点提前部署,有效化解跨区域水事纠纷隐患。
深化专项整治,重拳整治突出问题。以黄河保护法为利剑,持续开展“清四乱”巩固提升、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等专项行动,对违法占用河道、破坏河道生态、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“零容忍”。三年来,累计清理“四乱”问题23处,辖区河道行洪能力持续提升,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。
创新协同机制,破解跨界治理难题。牵头搭建“流域+区域、部门+司法”协同监管平台。联合陕西宝鸡、咸阳、榆林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、公检法司单位,建立联合执法、线索移送、信息共享、会商研判机制,形成“流域统筹、区域协同、部门联动、司法保障”的河湖监管新格局。三年来,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5次,联合排查涉河问题9个,向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违法侵占河道案件5起,彻底打破“看得见管不着、管得着看不见”的监管壁垒,河湖监管效能大幅提升。
二、精细水资源管理:严守刚性约束底线,推动集约高效利用
水资源是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,黄河保护法明确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。三年来,绥德局紧扣法律要求,以取水许可监管、计量监控、节水监督为抓手,推动水资源管理从“粗放管控”向“精细精准”转型,全力守护黄河“水脉”安全。
严格取水许可监管,规范取用水秩序。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、延续、变更流程,严把项目准入关,三年累计完成取水许可审批、核查68项,对77家持证单位全覆盖检查,督促整改超计划取水、计量设施不完善等问题43个。建立取用水“一户一档”动态台账,实现取用水行为全程可追溯、可监管,辖区合法取水、规范取水率均达98%以上。
强化计量监控体系,提升智慧管水能力。以信息化赋能智慧管水,加快晋陕水资源调控信息化平台建设,整合取水、用水、计量、监测等多维数据,实现管理数字化、可视化。推动取水口在线计量设施应装尽装、规范运行,目前安装率与运行率均超99%,水资源监测覆盖率与数据准确率大幅提升。构建“空天地”一体化监测网络,融合无人机巡查、远程监控、现场核查,实现分散取水口与偏远河段精准监管,监管效率较传统模式提升60%以上。
深化节水监督引导,凝聚全民节水共识。强化节水监督与宣传,督促取用水单位落实节水责任、推进技术改造,推动15家重点企业完成节水改造,年节水能力超300万立方米。借助世界水日、中国水周等节点,深入企业、社区、乡村、学校开展宣传20余场次,营造依法节水、科学用水、全民护水的良好氛围。
三、严格水行政执法:捍卫法治权威底线,规范流域水事秩序
水行政执法是黄河保护法落地见效的关键保障。三年来,绥德局水政监察队伍坚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从机制、队伍、办案三方面发力,提升执法规范化、专业化水平,以法治刚性守护流域水事秩序。
健全执法机制,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。完善执法制度体系,规范执法流程、证据标准、案件审理等环节,确保执法合法严谨。建立“行政执法+检察监督”协作机制,与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、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签署生态保护协作机制,强化涉水违法线索移送、联合调查、案件督办,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、公益诉讼有效衔接。
强化队伍建设,锻造过硬执法铁军。坚持政治建队、业务强队、纪律严队,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。新增持证执法人员8名,全局持证人员达20名。配齐执法记录仪、无人机、移动终端等装备,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培训、执法演练与案例研讨,队伍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显著提升。
严惩违法行为,彰显法治震慑威力。聚焦非法取水、违法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,加大执法力度,保持高压态势,三年查处水事违法案件9起,其中违法侵占河道2起、无证取水3起,超许可取水4起,追缴税费及罚款超200万元。辖区水事违法行为有效遏制,法治权威充分彰显。
四、普法润心铸魂:厚植依法护河根基,凝聚流域共治合力
治水先治心,普法固根基。三年来,绥德局坚持“执法与普法并举、治理与宣传同行”,将黄河保护法宣传融入监管、执法、服务全过程,创新形式、拓宽阵地,让依法护河理念深入人心。
聚焦关键节点,开展集中普法宣传。聚焦关键节点开展集中普法,联合地方部门开展大型户外宣传15余次,通过设置宣传展板、发放宣传手册、现场法律咨询、典型案例解读等形式,向群众普及涉水法律知识。在河道沿岸、用水企业、乡村社区悬挂横幅300余条、张贴海报800余张,营造浓厚护河氛围。
深化“九进”活动,推动普法精准覆盖。开展“法律九进”活动30余次,针对不同群体精准宣讲:对涉河企业一对一解读法律责任,对乡村群众以案释法讲解河道禁令,对青少年开设护河普法课堂。依托辛店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,打造沉浸式宣传阵地,接待群众参观学习5000余人次,让群众在实景中感受治理成效、深化法治认知。
创新宣传形式,扩大普法传播效能。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,依托微信公众号、短视频平台等载体发布普法内容60余条,累计阅读量突破10万次,有效实现线上线下协同联动,显著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。全面推行“说理式执法”模式,将普法教育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,使办案过程转化为生动的普法课堂,切实做到“办理一案、普法一片”。目前,社会公众护河意识明显增强,依法护河、节水惜水已形成广泛社会共识,为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凝聚了强大合力。
五、征程再启:坚守法治初心,续写护河治水新篇
三年法治护航,三年实干笃行。自《黄河保护法》实施以来,绥德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,扎实推进黄河保护治理工作。通过健全法治体系、强化执法监管、深化综合治理,实现了河湖生态持续改善、水资源利用高效规范、水事秩序稳定有序、法治氛围日益浓厚的工作目标。辖区河道生态空间不断优化,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,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落实,水行政执法权威有效彰显,全民护河共识广泛凝聚,为黄河上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。
黄河万里,奔流不息;法治护航,久久为功。下一步,绥德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法治为引领、以实干为基础,持续加强黄河上中游生态保护工作。通过强化执法监管、推进科学治理、完善制度机制,切实维护黄河安澜,永葆母亲河生机活力,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,奋力谱写新时代依法治河、科学管河、系统治河的崭新篇章!